购入假冒SKF轴承 险些损失上百万
Invalid Date
2月22日,节后开工第一周,江城区法院平冈法庭法官黄景青来到高新区港口工业园解封一批轴承,并对案涉金属压延公司进行案后回访。 工厂内机器轰隆隆地运转,工人精神饱满投入到节后复工生产中,看着即将被解封退回的库存轴承,项目负责人喜悦溢于言表:“多亏了法院为我们主持公道,这批轴承才能顺利退货退款,为公司挽回了上百万元的经济损失。” 某金属压延公司是全国最大的不锈钢深加工企业之一,年产值超百亿元。 2019年,该公司向广州某机电公司订购用于生产线的轴承一批,双方签订《购销合同》约定轴承品牌为SKF,并于当年完成了货物交付、验收及货款支付等。 2022年6月,某金属压延公司安装使用该批轴承发现并非SKF正品,在广州某机电公司联系加工厂进行加工后仍无法使用。经协商无果,某金属压延公司遂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 购销合同解除 。 广州某机电公司辩称,涉案产品由某金属压延公司验收入库达三年之久,是否仍然保持验收入库时的状况无法确定,是否为其所供应也无法确证。 “这批轴承是备用件,收到货物后按原包装存放在仓库。为了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我们还向第三方采购了价值159万元的SKF品牌轴承。”对此,某金属压延公司提供了采购入库单、五金辅料仓抽查盘点表等证据。 诉讼中,江城区法院根据原告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依法将轴承货物按现状封存于原地,同时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认涉案轴承均不是SKF品牌。为深入了解案情,承办团队多次到仓库现场调查。 2023年9月,结合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江城区法院一审判决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购销合同》解除,被告返还货款95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285000元给原告。被告不服,提起上诉,阳江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判决生效后,被告按时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义务。同时,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原、被告签订的《购销合同》解除后,原告应将涉案轴承退回给被告。此时由于临近春节,案涉轴承的解封退回工作便暂时缓了下来。 案件虽然结了,但事未了。春节假期一结束,黄景青便通过电话了解后续进展,跟双方当事人联系确认解封退回事宜,也借此机会进企业普法问需,并就案涉纠纷对企业进行法律风险提示,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这批轴承退回去,案子就算彻底了结了。祝你们新的一年,业务蓬勃发展,事业蒸蒸日上!”解封手续办好后,黄景青向某金属压延公司项目负责人道着新年祝福,困扰企业一年多的案件圆满解决。 来源: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总审:牛辉 责编:陶鹏 编辑:陈慧 宁 声明:本平台发文以行业内部学习、交流为目的,所转载内容来源于网络收集,若资源涉及版权,侵犯了您的权益,请直接留言,小编会立刻处理! 欢迎中国轴协会员及网员单位踊跃投稿,投稿信箱:chn@cbia.com.cn 扫描二维码获取更多信息 中国轴承工业协会 中国轴承行业网 www.cbia.com.cn 轴承人都在看 ,喜欢点这里